恶性肿瘤起病隐匿,在早期一般不容易被发现,一旦确诊,大部分患者巳经进入了中晚期,从而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随着病情的进展,大致产生3种主要后果:
(1)对原发器官的侵袭与破坏。
(2)区域淋巴结转移和远处血行转移,转移灶发展增大又产生与原发瘤相同的结果。
(3)产生相应的并发症。
肿瘤转移多表明病情进入晚期,对全身危害极大。原发器官的功能破坏,营养失调,代谢紊乱和免疫机能下降,同时产生相应的并发症,如肿瘤压迫产生脑疝、纵隔移位、上腔静脉梗阻、门脉高压、阻塞性肺炎、阻塞性黄疸、肾盂积水、消化道梗阻、穿孔和大出血等。这些占位病变的侵蚀、压迫和并发症,严重地威胁着患者的生命。
半个世纪来,恶性肿瘤的基础研究和临床治疗都有较大的进步,但总的治愈率并无显著提高,总的 5年生存率仍然停留在30%一60%,多数病人在术后二三年内死于复发和转移,充分说明单一治疗不能根除肿瘤。70年代后人们才认识到亚临床和微转移灶的新概念。手术和放疗都是局部治疗,只能消除局部病灶。化疗和免疫是全身治疗,可消除亚临床灶和微转移灶。对大多数中晚期或木后复发病例,只能通过有目的的有计划的综合治疗,才能巩固疗效,减少复发,提高治愈率,也可使部分中晚期病例或术后复发病例获得Ⅱ期根治的机会或达到有效的控制。
肿瘤综合治疗即根据病人的机体状况、肿瘤的病理类型、侵犯范围 (病期)和发展趋向,有计划地、合理地将常用的手术、化疗、放疗和生物治疗等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应用于病人身上,以期较大辐度地提高治愈率,改善病人的生活质量。其突出的优点在于既可适用于好发血行转移肿瘤的局部与全身治疗相结合,又可用于较常出现局部复发肿瘤的放疗与手术治疗相结合等。通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实践,结论是治疗恶性肿瘤必须走综合的道路,因为治疗恶性肿瘤的几项主要手段中的每一种,都有各自的作用特点及缺点限制,需要取长补短、配合应用,以提高疗效。临床结果证明综合治疗的五年生存率远远要比单一治疗高。 |